2020年5月21日 星期四

小心!別讓你的勞保年資輕易喪失了哦!




小心!別讓你的勞保年資輕易喪失了哦!
文章內提到,許小姐媽媽(民國40年次)往生,聽到別的朋友說自己的父親雖然已經往生4年多,且往生當時已經領了國保的喪葬津貼,還在壽險業務員的協助下,領到一筆50幾萬的老年給付,因此許小姐特別去勞保局查詢,發現媽媽雖然往生時是農保身分,但加入農保前確實有過9年多的勞保年資,因此也想要申請老年給付,但卻被承辦人員拒絕給付!
為什麼往生四年多後提出申請,還可以領到50多萬,往生後2個月申請,一塊錢也拿不到呢?
關鍵就在於,被保險人退保的時候,是否已經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
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有6項: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由於許媽媽很早就轉農保,因此勞保退保的當下是沒有符合上述的請領資格,而她其實在民國100年就滿60歲,那時就符合資格1,可以跟勞保局提出申請,但因為沒有提出,人之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108年身故的時候,這項權利也隨著人的離開而喪失了!那為何許小姐朋友的父親死亡了四年多,還是可以領到50多萬呢?原因就是當年他退保時,已經符合上述的其中一項退休資格,如果當下已符合,就算沒有提出申請,合格的遺屬還是可以申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或是遺屬年金喔!
懂跟不懂只差一點,但結果就真的差很多!十多年年資喪失的都大有人在呢~留意一下身邊的人吧,如果有下列狀況,很有可能也會遇到年資喪失的情形喔!
1.投保身分轉換者!(比如說先投保勞保,後來轉任公務員投保公教保。)
2.有計劃提早退休的人
3.中年失業或轉全職家庭主婦者
這類人比較有可能發生退保時還沒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也許你自己的家人就有上述的狀況,千萬要留意,別再讓憾事發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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