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五月報稅季啦,今天來跟大家報告一下今年報稅幾個比較不同於往年的地方吧!
一、針對疫情的調整:
1.報稅時間延長一個月(5/31延至6/30)。
2.首波退稅提早到6/30,但前提是網路申報必須在在6/1前完成,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必須在5/11前完成喔!
3.受疫情影響者(例如減薪、非自願性離職或減班休息),可延後繳稅,最長一年,或選擇分期繳稅,最長三年。
二、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7.5萬,基本生活費差額也因為多了長照扣除額而有了調整,這是蔡英文政府的重要政策(納保法),老爹之後再用專章跟大家說明。
三、配合政府長照政策,新增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108年若有以下情況可適用:
1.符合聘雇外看資格者
2.符合長期失能等級2-8級並使用長照給付支付服務者
3.入住指定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
(有設排富,如果基本所得超過670萬、所得稅率20%以上或股利所得分開計算者不適用)
四、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
這就是所謂的名模條款,起源是名模林若亞2005年因為被國稅局要求補了5萬多的所得稅不服,一路打到大法官釋憲,2017年大法官宣告違憲,2019年完成修法,今年報稅可適用。主要在於針對薪資所得的人針對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以及職業上工具支出各有3%的扣除額,但因為跟原本就有的20萬薪資特別扣除額比,等於薪資所得要超過222萬的人才”有機會”用的到,更何況每個項目都有3%上限,基本上看看就好,能吃到的人應該不多!
五、放寬認定標準:
2.自用住宅房屋:直系親屬不論是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皆適用
3.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監護人也適用
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監護人也適用
六、同婚伴侶可以合併申報:
結婚第一年可以選擇分開或合併,婚後第二年一律要合併申報!附帶說明五種夫妻可以分開申報的情形:
1.結婚第一年
2.離婚第一年
3.合法分局
4.配偶為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不需結算申報)
5.配偶被合法申報扶養
以上是老爹幫大家整理出大家報稅比較常會碰到的項目,有問題歡迎隨時討論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