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 星期五

人命本來就不是等價的嘛!


浦澤直樹經典之作”怪物”第一集,開場沒多久艾娃對天馬醫生講了這句話:”人命本來就不是等價的嘛!“整個故事因這句話而展開。

的確,人命不是等價的,但,這個價值該由誰來認定呢?

腦海中會回想起這句話,是因為最近自己的好朋友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他開車要離開停車場時,有一位老先生騎著腳踏車從入口經過,但是被一台違停的車擋住不小心跌倒在地上,我朋友開出來的時候根本完全沒辦法看到那位老先生,於是就撞到了他!當下我朋友有趕快報警也叫了救護車,老先生還說這小傷他沒事不需要去醫院,但在我朋友以及警察的堅持下還是去醫院做了檢查,沒想到兩天後老先生就在醫院往生了,我朋友也因此以過失致死被檢察官偵辦。

當下他跟我講這件事,是要跟我討論他車險理賠的事情,我查了一下,他有投保2000萬的超額責任險,另外律師費保險公司也會支付,所以我請他不需要擔心,先安撫好家屬的情緒,靜待後續的流程。直到前些日子,終於要進行和解了,對方家屬開出了600多萬的賠償金,包含喪葬費、扶養費、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但保險公司告訴我客戶,他們的經驗一來對方是一位86歲的老人家,不但餘命不長,全身上下已經都是病,再加上考量到社經地位以及貢獻度,這個案子最終判下來可能連200萬都不到,意思就是用強制險賠就夠了,任意險可能都不需要啟動。

從600多萬到200萬不到,一條人命的價值,居然可以落差這麼大,當然雙方沒辦法達成和解,只能等最後法官的判決!雖然目前還不知道事情會怎麼結束,但老實說我比較相信保險公司的說法,因為生命本來就是無價的,法律只能從損害賠償的方式來做計算。而且說老實話,實務上更常看到的,就算最後正義真的得以伸張,法官判賠家屬500萬、1000萬又怎樣?肇事人一沒錢二沒保險,家屬又要去跟誰要錢呢?這份正義又值了多少錢呢?

生命的價值,活著的時候就很難算,死了更難算!所以,與其要讓別人論斤秤兩,或是事後再來咒罵司法不公、保險公司吃銅吃鐵就是不吃虧,我只能說,拜託透過保險,自己決定自己的價值吧!保險不能取代人,但是可以取代人的價值,規劃符合自己價值的保額,萬一真的很不幸,事故發生在自己身上,至少可以讓遺留下來的責任透過事前的規劃做填補,才讓愛能夠真正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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