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7日 星期日

CFP®-M1基礎財務管理課程

 























今天下午再度受邀至高雄科技大學講課,這次的主題談CFP®-M1基礎財務管理,四小時的課程學生們都很認真的在做學習,老爹真的很感動呢!雖然這樣當天來回真的很累,但看到學生們都有收穫,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回想當年退伍後原本計畫出國唸書,是蠻想往學術這塊發展回到大學任教,雖然最後沒能出國,沒想到殊途同歸,現在也是有講不完的課呢!
禮拜三還要講一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課,繼續加油!

2020年8月8日 星期六

職涯15年最常被問的三個保險規劃問題(下)

職涯15年最常被問的三個保險規劃問題(下)



終於,來到這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來跟大家聊聊這個最常被問到的第三個問題:付多少保費才合理?



先講答案,我想你應該也猜到了,沒錯跟前面兩題一樣,我依然沒辦法回答你。因為這個答案會跟以下幾點息息相關。



一、預算:每個人的收入都不一樣,當然配置在保費的程度也會不一樣。



二、風險承受度:收入高並不表示保險一定買的多!舉個最極端的例子,郭董夠有錢了吧,但你覺得他需要買保險嗎?所以請認清這個事實吧,越不能承受風險的人,才越需要保險喔



三、價值觀:觀念的建立來自於過去長期經驗的累積,這就是所謂的錨定效應。對有經歷過風險事故的人,年繳保費6萬了還想再繼續買,但對不認同保險的人來說,一年保費繳6000可能都快要他的命呢!



有發現嗎?從最初的需求,到保額,到預算,其實都應該是業務員跟客戶彼此討論溝通後得到的一個最適合答案,但你回想一下過去購買保險的例子,真的是這樣嗎?還是業務員有出新商品就來推銷你,你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沒有需要,或是保費負擔是否過重,基於信任,甚至單純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就這樣買單了呢?



我不能說買錯保險,比不買保險嚴重;畢竟,貴的永遠都不是確定的保費,而是不確定的風險!但是消費者如果願意先下點功夫做點功課,一來一定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少花很多冤枉錢,再者,當客戶不再讓業務員予取予求,某程度也提升了台灣保險市場的發展以及從業人員的素質囉。



拉回來主題,如果硬要替預算找個通則,很多業務員會搬出保險雙十理論的第二個十,那就是用收入的百分之十來做風險管理規劃,假設一個月收入5萬的人,每個月就提撥5000元來買保險。老爹我認同這個理論,但是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預算千萬不要一次到位!什麼意思呢?對一個月收入5萬的人,每個月保險的預算是5000,絕大多數業務員就會拿著雞毛當令箭,打一張年繳6萬的保險建議書,理直氣壯告訴你應該這樣做規劃!很可能現在的你處於一個人飽全家飽的階段,6萬塊保險就這樣繳下去了,但要知道人的狀態是會變的!人的責任會一直上升,但是收入並不會,當未來結了婚、有了小孩、買了車子房子、父母老年的醫療照護,這些責任都需要保險,如果人生第一張保單就把子彈打完了,試問你接下來還有多少預算呢?所以所謂收入的10%是包括未來所有風險管理的預算,個人與家庭、有形實質風險與無形責任風險全都包含在內的喔,因此精打細算真的很重要!



綜合以上三篇的討論,我想保單的樣貌慢慢浮現了。最理想的保險規劃,就是針對自己所擔心的風險,用當下可以接受的最低預算,買到當下最足夠的保障!這也是為什麼老爹跟市場上絕大多數業務員不一樣的地方,會建議用定期險來當作保險規劃的主力,因為上述的需求,只有定期險做得到!



還記得上一篇最後提到的問題嗎?假設一位30歲女性,想要投保重大疾病險,預算是一年保費1萬元,眼前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保額30萬的終身重大疾病險(繳費20年保障終身),另外一個是保額150萬的定期重大疾病險(繳費20年後契約就結束),試問你會選擇哪個呢?



老爹跟大家報告,長時間市場觀察下來的結果,絕大多數是選擇前者,原因很簡單,終身險繳滿20年後,無論什麼時候發生事情,都會有保障,定期險繳滿20年就沒了,不但保費都浪費掉了,萬一之後才發生風險,還什麼保障都沒有。這觀念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但是老爹並不認同這個看法,原因很簡單,因為如果你擔心的是20年甚至更久以後才發生風險,你等於用總繳保費20萬去換一個30萬的保障,這樣的規劃還有保險的槓桿效果嗎?我個人是打問號啦,更別說像老爹,37歲男性,可能已經變成20年總繳保費25萬換30萬的保障了,我實在不懂,這種把自己繳的保費拿回來的保險規劃真的是客戶希望解決的問題嗎?當然有業務員會挑戰我,你怎麼知道客戶繳滿20年才發生事情呢?假如客戶買的第一年就得到癌症,用1萬換30萬,30倍的槓桿效果不是嗎?如果是這樣我就會反問這位業務員,如果你擔心的是當下的風險,那更應該用定期險來做規劃!你是1萬換30萬,我是1萬換150萬,誰的槓桿效果比較高呢?換個角度說,如果客戶的需求是只需要重大疾病30萬的保障,我就會用定期來做,一年保費只要2000元就搞定(150萬保額保費1萬,所以30萬保額保費2000),相較用終身險一年保費1萬元,每年可以省下8000元的預算,客戶要做的事情就是趕快趁定期險有提供跟終身險一樣保障的這段期間,把省下來的保費支出拿去做別的財務規劃,不管是定時定額投資買基金、存零股、買ETF、哪怕是儲蓄險也好,讓這個財務規劃創造出來的累積報酬,去解決N年後定期險沒辦法提供保障的問題囉!



老爹個人認為,這才是保險商品的使用方式,絕對不是什麼都要追求終身,到頭來錢全部都卡在保險裡動不了就算了,還買到一堆根本沒辦法解決風險的商品。




2020年8月3日 星期一

職涯15年最常被問的三個保險規劃問題(中)

職涯15年最常被問的三個保險規劃問題(中)


接下來,我們來聊聊老爹最常被問到的第二個保險規劃問題:保額要保多少才足夠?



不過很遺憾,跟上一題一樣,沒有正確的答案。因為如果你問一個從來都沒風險經驗的人,可能覺得保險是可有可無,有買就好,沒買好像也不會怎麼樣;但若問一個曾經發生風險事故或是正需要保險理賠的人,答案可能變成保額越高越好;若再去問一個已經被保險公司拒保的人,回答可能是只要保險公司願意賣我就願意買;同樣的問題,卻有著天差地遠的答案,這就是做風險管理規劃最矛盾的心態,當你有選擇權的時候,往往不會覺得自己有需要,當你急著想要買的時候,往往已經沒什麼選擇了。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風險事故發生前,先釐清上一篇文章談到的問題,確認什麼風險的發生是自己無法承受的,提早幫自己做好規劃囉!



如果針對上一篇老爹提到的三個必備的險種你想知道建議的保額,實支實付老爹已經有說了,可以的話最好做到雙實支實付甚至三實支實付;至於壽險,就要把責任量化成保額。一般來說有兩種方式,第一是利用雙十原則的第一個十,直接把自己的年所得乘以十倍當保額,假設一個年所得200萬的人,死亡保額可以規劃2000萬,這意思就是萬一今天很不幸的一個家庭的經濟支柱不在了,留下來的家人至少還是可以維持原本的生活水準10年,不至於經濟直接受到困頓;至於第二種方式則是直接計算缺口,比如說房貸還有1000萬,想留給自己父母親500萬,配偶以及小孩1000萬,這樣加總起來就得出需要2500萬的保額。最後,關於失能跟長照險,其實對於這兩個險種,網路上的筆戰從來沒少過,但老爹個人認為兩者本來就是解決不同的問題,沒辦法放在一起做比較。以認定條件、保障項目以及給付對象來區分,失能險是用失能等級表,偏向於彌補工作不能的損失,給付對象是自己,比較適合年輕人規劃;長照險則是用巴氏量表(失能)跟CDR(失智)表來認定,偏向因老化造成生活不能自理與認知障礙,給付的對象是請看護的費用,比較適合年紀長者優先規劃;所以若要問老爹,可以的話,就各規劃一半吧,一來可以分散商品認定的風險,一來也可以分散保險公司的風險囉!



當然,不論是買什麼或是買多少,一定會跟一個重要的關鍵做連動,那就是必須要付出的保費。畢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系列最後一篇文章,就會帶大家來討論這最常被問的第三個問題:保費要付多少才合理?



最後,別認為老爹這篇有講跟沒講一樣,實務上,當你在買保險的時候,真的有認真看待”保額”這件事嗎?假設一位30歲女性,想要投保重大疾病險,預算是一年保費1萬元,眼前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保額30萬的終身重大疾病險(繳費20年保障終身),另外一個是保額150萬的定期重大疾病險(繳費20年後契約就結束),試問你會選擇哪個呢?思考看看吧,下一篇再來做討論。



2020年8月1日 星期六

職涯15年最常被問的三個保險規劃問題(上)















算一算,老爹踏入保險業已經邁入第15年,發現雖然我叫保險老爹,但部落格裡討論個人商業保險規劃的文章反而不多。今天,就跟大家來聊聊職涯裡最常被問到的三個保險規劃問題吧!
首先,保險要買哪些才正確?
關於這個問題,很抱歉,老爹沒辦法給你答案,因為每個人的責任狀態都不一樣,風險管理規劃建議本來就是因人而異的,要面對面做過會談後才能評估。不過,雖然沒辦法給答案,但是可以給方向與觀念!容老爹搬出風險管理概論這本教科書裡面的內容來跟大家做個報告!
先來看圖吧!我們畫出一個十字象限,橫軸是損失頻率,縱軸是損失幅度,把象限分割成四等分,首先是右上方,損失頻率高且損失幅度也高的風險,比如說酒後駕車、武漢肺炎大流行期間硬要出國玩、騎車闖紅燈搶黃燈、颱風天航空公司班機硬要飛等等,基本上這類的風險唯一的管理方式就是風險規避,講白了就是不要去做!都告訴你發生機率很高,發生的損失也很大,你還要去做那出了事還能怪誰呢?
接下來是右下方,損失頻率高損失幅度低,比如說像老爹喜歡打籃球,籃球基本上就屬於這類風險,很容易有扭傷拉傷,但了不起就冰敷熱敷個幾天,或是給醫師針灸推拿買些水藥來喝就解決了,針對這類風險,我們管理的方式就是"風險預防",比如說加強熱身,強化肌耐力,甚至是不斷提醒自己已經不年輕了打球別那麼拼都可以,透過事前預防的方式來做管理。
接著談左下方,發生頻率低且損失幅度低,這種風險基本上根本不用管理,因為一來發生機會很低,再者就算發生了也不痛不癢,這類風險,"自承"即可!
最後,左上方這塊,是發生頻率低但是損失幅度高,這塊才是真正需要做風險管理的風險,方法則是"轉嫁"。用白話文來說,需要買保險的,是針對發生機率很低,但是一旦發生了損失幅度會很高的風險!老爹常說,風險看機率沒意義,因為我管你台灣目前國人罹癌率是30%,40%還是50%,對我而言,就只有兩種可能,那就是有中跟沒中,有中就是機率100%,沒中就是0%,沒有別的機率了。換句話說,發生的機率不再是重點,沒中很恭喜你給你拍拍手,重點是萬一發生了,我有沒有辦法承受這個風險帶來的損失,如果可以,那也不需要規劃;萬一不行,那就會建議透過保險的方式來做轉嫁囉~
教科書上的理論是如此,那實務上呢?老爹必須很遺憾的跟大家報告,當保險變成商業行為後,大家買的商品,通常不是左上,而是左下跟右下,也就是大家都花錢買著自己能夠承受的風險的保險,而忽略了自己不能夠承受的風險才是真真需要規劃的保險,你看終身醫療或是還本型醫療這種商品人手一張就是最好的證明。
因此,回到本篇文章探討的重點,究竟哪些保險是必須要買的呢?老爹認為有三種!
第一、實支實付型醫療險!隨著醫療科技不斷的進步,加上台灣全民健保的虧損狀態,未來需要自費的醫療項目只會越來越多,且越來越貴,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就是可以用來解決住院時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項目,這個花費就是每個人一生當中醫療最大的缺口,因此一定要買好買滿;如果只投保一家,就保到最高吧,更好的方式是可以做雙實支實付甚至是三實支實付(兩張個單一張團單),讓自己的保障能夠更完善喔!
第二、壽險跟意外險!針對有責任的人,諸如有配偶、有小孩、有貸款、有年長父母等,老爹會特別提醒死亡保障的重要。如果你是一個有責任要扛的人,一定要去思考,萬一有一天最壞的狀況發生了,留下來的人有沒有辦法承受少了你的風險,如果可以,那沒事;但如果不行,請趕快幫自己拉高壽險以及意外險的保障吧!
最後,失能或長照險!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可以解決醫療體系內的問題,壽險與意外險可以解決責任的問題,而失能跟長照險,則是用來解決醫療體系以外的問題。萬一遇到失能或長照狀態,沒辦法做治療,但後續會有很長的被照護期間,不論是工作收入的損失,或是未來照護的費用,都有可能是一個永無止盡的黑洞,很輕易的就可以壓垮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因此,失能險跟長照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老爹認為必備的第三個險種。
就先聊到這吧,下一篇我們再來討論最常見的第二個問題:保額要保多少才足夠?

2020年7月9日 星期四

女騎士擦撞勞斯萊斯,駕駛霸氣喊”免賠“?


















幾天前的新聞,大家應該都有看到吧?發生在嘉義,一台勞斯萊斯跟摩托車相撞,維修費初估要上百萬,臉書上有疑似車主的人跳出來說:”我的車有全險,人沒事最重要!”因此這位霸氣車主被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當發生車禍的時候,當下會拿到一張事故三聯單,然後一個月左右會取得警方的初步研判表,上面會研判初步的肇事責任,這個時候才開始談和解跟理賠。假設初步研判表上肇事責任是勞斯萊斯錯三成,摩托車錯七成,汽車維修費用是200萬,那等於有60萬責任在汽車車主,140萬的責任在機車騎士;汽車車主如果用出險的方式來處理,保險公司就會直接花200萬把車子修好,然後依據保險法第53條第一項行使「代位求償」,向機車騎士追償這140萬修車費,車主是無權要求保險公司放棄行使這項權利的喔!

所以如果騎機車的婦人想要安全過關,只有兩個機會,一個是她有先幫自己的機車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可以用來賠對方的財損(強制險不理賠財損),但實務上機車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比例非常低,所以只剩下一個機會,就是勞斯萊斯車主真的霸氣不出險,自己花錢把車修好不透過保險公司理賠,這樣自然也沒有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問題了,不過這個機率似乎更低啊~

結論1.第三人責任險真的很重要!
結論2.拜託走在路上真的要離這些千萬名車遠一點啊!


2020年6月6日 星期六

保險法第107條修法歷程






本篇文章純粹討論保險法107條的修法歷程,並無任何用於保險招攬之意圖,也請勿轉載或截圖,感謝配合!


針對保險法107條,關於未成年人身故保障的問題,一直都有很大的爭議!最早期是全面禁止未滿12歲幼童投保人壽保險以及傷害保險,後來一度修正成僅禁止投保壽險,直到民國86年取消該限制,但民國90年又再度修法,「限制未滿14歲投保人壽保險以及傷害保險,除喪葬費用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而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200萬元」。老爹是民國95年入行,就是200萬上限的年代,在那個時代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假設一個未滿14歲的小朋友,身上已經有投保50萬的壽險以及150萬的意外險,若想幫他加保醫療附約,或是規劃儲蓄險,都沒有辦法,因為他的保額已經到200萬的上限了!一直等到民國99年2月3號,由於金管會認為200萬的喪葬費用限額,仍有引起道德風險的疑慮(父母親為了保險金傷害自己的小孩),因此再次修法,除了完全禁止兒童的身故給付外,更將限制的年齡提高到15歲。但陰錯陽差,因為兒童身故不會給付保險金只會退還保費,原本200萬的上限也被拿掉了,投保限制沒了,能夠投保的商品選擇反而變的非常多。
這條法律就這樣又走了10年,直到近幾年,接連發生像澎湖空難、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普悠瑪號翻車等重大事故,家屬都沒辦法取得幫小孩投保的旅平險和意外險的保險金,於是又開始討論是否該放寬該限制。一直到本週五(民國109年6月5日),保險法107條修正案三讀通過,原本民進黨立委劉櫂豪等18人提案修改保險法第107條文,增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應予以給付」,但金管會認為不可抗力因素不好定義,改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15歲才能生效」,且「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計算,以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遺產稅喪葬費用扣除額的一半為限」,新聞裡提到,目前保險局已經要求保險公司,一旦總統公告法令,現行的商品一律都停售!
這次修法造成的最大影響,就是市場會變回老爹當年剛入行的情況,只要保額超過規定上限,就沒辦法再投保任何商品!但最無奈的是當年好歹保額上限是200萬,可以規劃150萬的意外險,留50萬規劃像是壽險或儲蓄險,但未來上限是用遺產稅裡喪葬費用扣除額的一半為限,也就是61.5萬,一旦超過這個保額,就沒辦法再受理任何新規劃了!所以法不修沒事,這樣一修,兒童的保障反而是嚴重縮小的!試問金管會,61.5萬的額度,家長該幫小孩規劃意外險嗎?假設規劃50萬,其實以意外險了來說這是很低的保額,但如此一來額度就剩11.5萬,再用10萬保額終身壽險當主約附加定期醫療險,保額剩1.5萬,不好意思接下來小孩到15歲之前,就什麼商品都規劃不了了,這真的是原本保險法107條要保護未成年人的本意嗎?
政府出招了,再來就看保險公司怎麼接招吧!


2020/06/09更新

政策大轉彎,保險局今天訂出三大結論來因應保險法107條修正案:
1.現有保單可以賣到6月底,不用急著本週五停售!
(因為法案通過要經由總統公布,目前排定6/10公布,公布後第三天正式實施!)
2.未滿15歲身故退還保費給要保人的商品,不計入61.5萬的保額!
3.未來未滿15歲兒童如果要加保超過61.5萬的保額,只要家長簽聲明書表達知道只能退還保費,依然可以投保
只能說雖然政府修了一條很瞎的法律,但至少是有聽進民間專業的聲音,及時做了調整,展現了高度的彈性,這點還是要給予肯定的!


2020年6月2日 星期二

勞動基金虧損3千億!

 

話說CFP這六大模組,老爹文章最少著墨的應該就屬於模組四投資規劃了。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在2018年前,老爹個人是不做任何投資的,幾乎全部的理財規劃都是透過保險來做,就連買基金也是透過投資型保單來連結的,2018年前老爹一直單純認為只要靠自己工作上努力賺來的錢,光用保守的理財方式就可以把一輩子的財務規劃給做好;一直到後來工作上遇到狀況,讓老爹驚覺到自己以為很穩定的基礎好像也不是那麼牢不可破啊,於是才開始重返投資市場,因此投資經驗並不豐富是一個原因;當然還有第二個原因,就是我們CFP向來要提供客戶確定的答案,但投資是不確定的!再加上它是一個零和遊戲,有人在裡面賺了錢,就表示有人要賠一樣多的錢,每個人都有自己對於市場以及工具的看法,我自己的錢,賭輸了我認了,但如果因為我的建議讓別人虧了錢,這關我沒辦法過去,因此每次被問到投資,我都單純跟客戶分析該商品的優點以及缺點,至於適不適合要不要做,就請自行評估囉!

你看看蘇揆就犯了大忌,投資本來就是有賺有賠,賺錢了大張旗鼓說政府幫每位勞工賺了1萬元,現在豈不是政府害每位勞工虧了2萬元,這是要怎麼交代呢?


2020年5月29日 星期五

醫療新趨勢:遠距看診


還記得老爹之前寫過一篇文章深度探討終身型醫療險的不必要嗎?以終身手術險來說,一來人過了70歲,醫生也不敢建議做太積極的手術,再者未來只會有更多新型手術,這些手術絕對不會表列在你現在買的終身手術險條款裡,終身手術險,實在沒必要;但若終身手術險相較終身醫療險,終身醫療就更鳥了,再怎麼樣終身手術還是針對手術行為做一次性給付,若有動手術,通常都可以領到幾萬元甚至幾十萬,終身醫療只有針對病房費做給付,關於病房費,在DRGs上路後,住院日額已經明顯的在下降,隨著醫療的進步,住院天數只會越來越短,老爹當年就有說過,搞不好未來都視訊診療了在家療養了,誰還跟你動不動就住院呢?老爹當時想表達的重點,其實是醫療環境一直在改變,保險本來就是解決你當下的風險,它並沒有能力解決你終身的風險,醫療環境本來就日新月異,怎麼有可能現在就把4、50年後的醫療需求都規劃好呢?沒想到言猶在耳,今年托新冠肺炎的疫情,遠距醫療已經開始萌芽了,雖然只是剛起步,但這就是一個趨勢,傳統終身醫療,在這樣的趨勢下恐怕只會更顯得不合時宜~


2020年5月21日 星期四

小心!別讓你的勞保年資輕易喪失了哦!




小心!別讓你的勞保年資輕易喪失了哦!
文章內提到,許小姐媽媽(民國40年次)往生,聽到別的朋友說自己的父親雖然已經往生4年多,且往生當時已經領了國保的喪葬津貼,還在壽險業務員的協助下,領到一筆50幾萬的老年給付,因此許小姐特別去勞保局查詢,發現媽媽雖然往生時是農保身分,但加入農保前確實有過9年多的勞保年資,因此也想要申請老年給付,但卻被承辦人員拒絕給付!
為什麼往生四年多後提出申請,還可以領到50多萬,往生後2個月申請,一塊錢也拿不到呢?
關鍵就在於,被保險人退保的時候,是否已經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
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有6項: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由於許媽媽很早就轉農保,因此勞保退保的當下是沒有符合上述的請領資格,而她其實在民國100年就滿60歲,那時就符合資格1,可以跟勞保局提出申請,但因為沒有提出,人之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108年身故的時候,這項權利也隨著人的離開而喪失了!那為何許小姐朋友的父親死亡了四年多,還是可以領到50多萬呢?原因就是當年他退保時,已經符合上述的其中一項退休資格,如果當下已符合,就算沒有提出申請,合格的遺屬還是可以申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或是遺屬年金喔!
懂跟不懂只差一點,但結果就真的差很多!十多年年資喪失的都大有人在呢~留意一下身邊的人吧,如果有下列狀況,很有可能也會遇到年資喪失的情形喔!
1.投保身分轉換者!(比如說先投保勞保,後來轉任公務員投保公教保。)
2.有計劃提早退休的人
3.中年失業或轉全職家庭主婦者
這類人比較有可能發生退保時還沒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也許你自己的家人就有上述的狀況,千萬要留意,別再讓憾事發生囉~

2020年5月19日 星期二

泡水車保險能理賠嗎?





















“前陣子大雨連連,時不時又看到泡水車的新聞,請問老爹,有什麼保險可以保障這個風險嗎?”

話說車險有分成兩塊,一塊保障自己的車,叫車體險;另一塊保障別人的車,叫責任險。而車體險分成甲式、乙式跟丙式,保障範圍有程度上的不同。保障最小的丙式,俗稱車碰車,意思就是一定要有對肇車輛才有理賠,若是自撞(單一事故)是沒辦法理賠。至於甲式跟乙式,最大的差別就在於甲式比乙式多了不明原因/第三人之非善意行為,所以甲式俗稱全險,因為連不明原因造成車損都能有保障了,怎麼可能還會有不賠的狀況呢?欸不好意思還真的有,那就是如果是天災,比如說颱風地震或洪水或大雨造成的車體損失,就算是保費最高的甲式車體險也是沒辦法理賠的喔!這是屬於條款裡的不保事項。所以老爹提醒大家,如果希望有這塊保障,必須再另外加保所謂颱風地震洪水險附約,才能保障到泡水的風險喔!


2020年4月30日 星期四

109年報稅新制小提醒



又到了五月報稅季啦,今天來跟大家報告一下今年報稅幾個比較不同於往年的地方吧!

一、針對疫情的調整:

1.報稅時間延長一個月(5/31延至6/30)。
2.首波退稅提早到6/30,但前提是網路申報必須在在6/1前完成,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必須在5/11前完成喔!
3.受疫情影響者(例如減薪、非自願性離職或減班休息),可延後繳稅,最長一年,或選擇分期繳稅,最長三年。

二、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7.5,基本生活費差額也因為多了長照扣除額而有了調整,這是蔡英文政府的重要政策(納保法),老爹之後再用專章跟大家說明。

三、配合政府長照政策,新增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108年若有以下情況可適用:

1.符合聘雇外看資格者
2.符合長期失能等級2-8級並使用長照給付支付服務者
3.入住指定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
(有設排富,如果基本所得超過670萬、所得稅率20%以上或股利所得分開計算者不適用)

四、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

這就是所謂的名模條款,起源是名模林若亞2005年因為被國稅局要求補了5萬多的所得稅不服,一路打到大法官釋憲,2017年大法官宣告違憲,2019年完成修法,今年報稅可適用。主要在於針對薪資所得的人針對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以及職業上工具支出各有3%的扣除額,但因為跟原本就有的20萬薪資特別扣除額比,等於薪資所得要超過222萬的人才”有機會”用的到,更何況每個項目都有3%上限,基本上看看就好,能吃到的人應該不多!

五、放寬認定標準:

1.無謀生能力
2.自用住宅房屋:直系親屬不論是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皆適用
3.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監護人也適用
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監護人也適用

六、同婚伴侶可以合併申報:

結婚第一年可以選擇分開或合併,婚後第二年一律要合併申報!附帶說明五種夫妻可以分開申報的情形:
1.結婚第一年
2.離婚第一年
3.合法分局
4.配偶為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不需結算申報)
5.配偶被合法申報扶養

以上是老爹幫大家整理出大家報稅比較常會碰到的項目,有問題歡迎隨時討論喔!

2020年4月28日 星期二

長榮集團爭產風波























上個月比較大的稅務新聞,該屬長榮集團的爭產風波有了進展。張榮發2016年過世時留下一份遺囑,遺囑裡載明所有的資產(國稅局目前核定240億)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一審宣判張國煒勝訴,可單獨繼承140億的遺產。既然張國煒勝訴,為什麼不是240億都獨拿呢?這就是老爹之前文章裡討論過特留分的原因,剛好藉這個實際案例帶大家來算一次囉~

算遺產的第一個步驟,是要畫出繼承系統表,張榮發先後有過兩任配偶,跟大房生了1女3子,長女張淑華已經往生,跟先生鄭深池生了兩個小孩,另外三子分別是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正跟張淑華;至於二房還健在,就生了張國煒一個小孩;因此張榮發的個案,有繼承權的人依照法定繼承人的順位就是當然繼承人(配偶)以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孫子女)做共同繼承!

完成繼承系統表後,接下來就是要算應繼分,配偶以及第一順位共同繼承的應繼分是均分,因此張榮發的這筆遺產要均分成6包,分給二房、國華、國明、國政、國煒以及淑華的兩個小孩(代位繼承),應繼分是每個人1/6。

算出了應繼分後,才能夠算特留分,配偶以及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皆為應繼分的1/2,因此每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是1/12,這個部分就是民法保障繼承人的權利,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用遺囑來分配資產,前提是不能夠違反民法特留分的規定,而張榮發的遺囑明顯有違反,因此除了張國煒以外的其他五位繼承人,每個人可以先從遺產裡分走自己的特留分,共5/12,剩下的7/12,才是由張國煒一個人獨拿。240億的7/12,就是140億囉~

很多人看完新聞替張國煒鬆一口氣,想說星宇航空才剛成立就遇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有了這140億應該可以幫他解一下燃眉之急吧~老爹說其實你別想太多,這筆錢張國煒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啊!因為你覺得他的家人會覺得算了家和萬事興不要再爭了嗎?目前才一審,總有聽過二審三審吧?更何況還有更一審更審更三審,等到全案定讞,張國煒繳完遺產稅後才能夠繼承這筆,大概也是好些年以後的事了。

長榮集團的爭產風波再次印證了財富管理常講的一句話:人在天堂、錢在銀行、子女對簿公堂。好奇若張總裁在天之靈看到現在家族的狀況,如果可以讓他再選一次,會不會做出不一樣的規劃跟安排呢?


2020年4月14日 星期二

做保險好賺嗎?


話說保險這個行業做的夠久,都能夠培養出一個能力,就是幫客戶檢視舊保單的時候,可以感受得到當年這位業務員在規劃時想的是什麼。很無奈的,近幾年的保單,讓我感受到的只有三個字:”缺業績!“不僅在預算上完全沒有站在客戶的立場去思考,規劃上也只想賣給客戶公司主推的商品,好讓業績早點達標,獎勵早點領到。不禁讓我回想起四年多前曾經寫過的一篇文章,無奈四年過去了,情況似乎一點都沒改善啊.....

2016.02.02

做保險好賺嗎?

這個問題如果問大家,多數人的答案應該是“如果做的好的話很好賺吧!”

但如果一樣的問題你問我,坦白講我做的不算差,但我會回答你賣保險錢並不好賺,因為最近我同事對我說的一句話,讓我領悟到好不好賺的關鍵並不是你做的好不好,而是在於你想要成為什麼樣的業務員。

事情是這樣子的,上個月我成交了8張保單,我領到的當月業務津貼是45,973,所以平均一張保單的佣金是5,747元,讓我這個很少在工作上抱怨的人也不禁在跟同事聊天的時候感嘆錢很難賺,沒想到他回了我一句話:

“誰叫你要把case談的那麼小!”

當下我沒有說什麼,但後來我一直在思考他說的這句話。其實他說的並沒有錯,我從101年起就在自己的保險規劃風格做了很大的調整,最主要的改變就是我成為定期險的信仰者,放棄高保費低保障的終身或還本醫療險,改以低保費高保障的定期險取代,但這樣的結果就變成同樣的規劃我的業績會比別人來的低很多,收入自然也會下降;別的業務員雖便談個醫療險可能就收個三、五萬,但我談的醫療險保費很少超過兩萬;其實如果要以我的專業跟口才,要客戶買個三、五萬完全不是問題,但是我自己這關過不去,因為我沒辦法賣給客戶我不認同的商品,現在的我對醫療險規劃的中心思想有三條:

第一、以小博大才叫醫療險,凡事花大錢買小保障這種不具槓桿效果的規劃都不叫醫療險。

第二、保障歸保障,儲蓄歸儲蓄,你兩個功能都要兼具,那兩個功能都不可能太好,倒不如分開做規劃。

第三、醫療險是解決你從現在到75歲的問題,沒有一種醫療險可以解決你終身的問題,即便商品的名字有標榜終身兩個字。

所以只要任何保險商品與上面這三個原則任何一條相抵觸,我就不會納入客戶規劃的建議。

其實這行業越做越發覺保險某程度就像一種宗教信仰,信仰是有分程度的,很多信仰狂熱的人,就連得癌症了也不願看醫生還是只求神拜佛祈求痊癒,但有些人雖然也會拿香拜拜上教堂做禮拜,但生病了還是知道要乖乖接受醫生的治療;保險商品上千上萬種,有些業務員就是覺得每種商品都很好客戶都有需要,但像我這種比較理性的就會告訴客戶其實只要用最少的預算把必要的保險趕快買一買,省下來的錢要拿去做別的財務規劃,千萬別指望透過買保險解決你人生所有的問題!什麼都要終身,什麼都要有還本,那你的錢就會全部卡在保費動彈不得,不但要用錢的時候一塊都拿不回來,更嚴重的是排擠了真正需要的保險以及其他重要的財務規劃。

容我舉一個最常見的商品-還本意外險來做分析,保障內容是100萬的意外身故加上1000/天的意外住院日額,一年保費4萬,20年共繳80萬,20年到期還你802400元,很多消費者就覺得很划算,因為就算沒出事錢一樣拿的回來,不但有保障又兼具儲蓄,但他不知道如果一樣的保障用定期險來規劃一年保費不超過2000元,就算20年下來總繳保費也不過4萬元,雖然這四萬元沒辦法拿回來,但你若把這每年38000的差額保費隨便閉著眼睛去買一個儲蓄險,20年後可能都可以領回100萬了,買這樣的商品真的有划算到嗎?

但現實是......這商品賣翻了!

所以我每次跟客戶談保險規劃都會請客戶釐清一個問題,那就是你買保險究竟是怕出事還是怕沒出事?其實絕大多數客戶都很直覺反應是告訴我怕出事,那我就會告訴客戶其實你只需要花一點點錢買簡單的定期險就可以解決了,定期險的特色就是如果發生事情可以得到很多保障,沒發生事情就是損失那一點點的保費罷了;但他們的保單攤開來看往往都是買了怕沒出事的保險,重點不是放在保障高低,而在於若沒發生事情保費拿不拿的回來。只能說保險公司太了解消費者的心態了,絕大多數客戶不願意花錢買保險最大的原因就是怕沒發生事情錢被保險公司賺走,所以保險公司近年來推出的商品都是如果沒出事可以拿回來,但跟你收比定期險高很多倍的保費且提供很不等值的便宜保障,消費者以為自己賺了保險公司的錢,殊不知這種商品保險公司賺你更多啊!

所以很遺憾這些年我看到的是整個市場仍然處於一個很瘋狂的階段,保險公司瘋狂出新商品,主管瘋狂教業務員,業務員瘋狂賣客戶,客戶也瘋狂的亂買一通;我還記得我最後一次參加公司內部的新商品說明課程,台上的講師口沫橫飛的告訴業務員賣這個新商品競賽能夠用最快的速度完成,賣這個新商品公司的業績獎勵能夠更容易得到,我坐在台下只有一種想奪門而出的衝動,整個保險業界的風氣就是要講求業績快達標,獎勵快得到!到底還有幾個人真正在乎保險的意義與功能呢?之後我就極少參加類似的課程了,雖然這過程當中我也曾經一度很迷惘,到底自己有這麼多的堅持有沒有意義,但每當看到客戶理賠的結果以及客戶信任我的規劃幫我轉介紹客戶時,

我發覺這些堅持都是值得的!

所以我越來越清楚自己的市場定位以及接下來要走的方向,那就是要用業績來證明自己的觀念是行得通的!這是當年我剛入行還不是一個咖的時候聽到全公司除了我老闆外我最崇拜的主管陳宜君處經理的觀念:

你可以有堅持,你可以挑商品賣,但是你不能因為這樣就做不出業績,然後說別人有業績都是亂賣,如果你覺得你有比別人更強的專業,那更要用業績來證明你的專業,不然你的堅持與專業一文不值!


與其當個The Wolf of Wall Street
我寧可當Jerry Maguire

Less money. More attention, caring for them.

這是我自己選擇的路,就要用堅持走下去!


後記:

1
、曾經有業務員問我那如果客戶很有非常有錢,你還是只賣定期險嗎?我的答案是對我還是賣一樣的商品。其實我很不能接受很多業績很好的主管說業務員醫療險賣不大是因為你的格局太小,必要的醫療險就那幾種我不懂這跟格局大小有什麼關係?現在只要在市場上遇到同業競爭,我都會請客戶問對方業務員三個問題,,若他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你就跟他買吧我無話可說!

第一、你打給我的建議書,你自己有沒有照上面買?保單拿出來給我看如果有我們再來談,沒有的話你是在跟我裝孝維嗎?(相信我市場上絕大多數業務員都再賣自己不願意買的商品,光這個問題就可以問死一堆業務員了)

第二、不管你醫療險建議書上的保費是年繳五萬、五十萬或五百萬(不要懷疑,真的有業務員是這樣在賣醫療險的),你能否跟我保證只要我照你說的這樣買,我未來的人生就可以保證不會有缺口了嗎?(如果這個業務員還有良知的話,他會告訴你沒辦法保證。)

如果你不能給我保證,那請回答我最後一個問題:既然不論我花五萬、五十萬甚至五百萬買醫療險還是會有缺口,那我為什麼不花五千塊跟書世寧買就好了?

各位懂我的邏輯嗎?就像上面我提到的,我是一個理性的保險信仰者,我很清楚的知道保險本來就是絕對不可能買足買夠的商品,就連最重要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以我們家為例最高也只能買三單位,業界現在很多公司也有卡不能重複投保的問題,所以保險能解決的問題真的是有限的!那些自許格局很大的業務員賣給你的高保費醫療險其實嚴格來說都已經不算是醫療險了,而是結合了一堆奇奇怪怪還本、保本、終身、儲蓄之類的保險變形蟲罷了,真正的醫療險,其實很單純、很簡單、很便宜的!所以回答上面的問題,我身邊怎麼會沒有有錢有能力的客戶呢?但我賣他們的醫療險跟我賣所有客戶包括我自己是長一模一樣的,差別只會在兩個地方,一個是進階醫療險比如說防癌、重大疾病或長照殘扶的額度高低,以及依照不同的責任調整壽險跟意外險的保障高低而已,不會因為我知道你有錢你就應該多花很多錢去買很多你不需要的東西,結論還是那句話,必要的醫療險,其實很單純,很簡單,很便宜,剩下的都不是你必須要買的,而是保險公司或業務員為了績效想賣的。

2
、我知道這樣的觀念可能絕大多數的同業朋友沒辦法認同,所以還是要強調,以上言論僅代表本人立場,如有不小心得罪到請多包涵沒有打算要戰的意思,觀念本來就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只是不同的規劃會吸引到不同族群的客戶而已;另外至於我提到的現象並不是只針對我任職的公司,而是對整個保險業甚至金融業的普遍現象啊。(因為馬德發科咧整個金融業都在賣保險啊!苦笑)


2020年4月10日 星期五

人命本來就不是等價的嘛!


浦澤直樹經典之作”怪物”第一集,開場沒多久艾娃對天馬醫生講了這句話:”人命本來就不是等價的嘛!“整個故事因這句話而展開。

的確,人命不是等價的,但,這個價值該由誰來認定呢?

腦海中會回想起這句話,是因為最近自己的好朋友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他開車要離開停車場時,有一位老先生騎著腳踏車從入口經過,但是被一台違停的車擋住不小心跌倒在地上,我朋友開出來的時候根本完全沒辦法看到那位老先生,於是就撞到了他!當下我朋友有趕快報警也叫了救護車,老先生還說這小傷他沒事不需要去醫院,但在我朋友以及警察的堅持下還是去醫院做了檢查,沒想到兩天後老先生就在醫院往生了,我朋友也因此以過失致死被檢察官偵辦。

當下他跟我講這件事,是要跟我討論他車險理賠的事情,我查了一下,他有投保2000萬的超額責任險,另外律師費保險公司也會支付,所以我請他不需要擔心,先安撫好家屬的情緒,靜待後續的流程。直到前些日子,終於要進行和解了,對方家屬開出了600多萬的賠償金,包含喪葬費、扶養費、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但保險公司告訴我客戶,他們的經驗一來對方是一位86歲的老人家,不但餘命不長,全身上下已經都是病,再加上考量到社經地位以及貢獻度,這個案子最終判下來可能連200萬都不到,意思就是用強制險賠就夠了,任意險可能都不需要啟動。

從600多萬到200萬不到,一條人命的價值,居然可以落差這麼大,當然雙方沒辦法達成和解,只能等最後法官的判決!雖然目前還不知道事情會怎麼結束,但老實說我比較相信保險公司的說法,因為生命本來就是無價的,法律只能從損害賠償的方式來做計算。而且說老實話,實務上更常看到的,就算最後正義真的得以伸張,法官判賠家屬500萬、1000萬又怎樣?肇事人一沒錢二沒保險,家屬又要去跟誰要錢呢?這份正義又值了多少錢呢?

生命的價值,活著的時候就很難算,死了更難算!所以,與其要讓別人論斤秤兩,或是事後再來咒罵司法不公、保險公司吃銅吃鐵就是不吃虧,我只能說,拜託透過保險,自己決定自己的價值吧!保險不能取代人,但是可以取代人的價值,規劃符合自己價值的保額,萬一真的很不幸,事故發生在自己身上,至少可以讓遺留下來的責任透過事前的規劃做填補,才讓愛能夠真正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