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 星期四

夫妻買房共同登記比較有保障?

話說夫妻結婚後一起打拼奮鬥了若干年,好不容易終於擁有自己的房子!開心之餘,一個尷尬問題來了,合買的房子到底要登記在誰的名下呢?我想這應該是很多人都經歷過的困擾吧。其實若認清婚姻關係的本質,本來就屬於一種合夥的契約關係,很多事情若沒有一開始在契約關係裡說清楚,關係好沒事,一旦關係不好了,就會衍生出非常多的麻煩,甚至走到最後撕破臉對簿公堂都是常見的!只是小倆口新婚時你儂我儂,誰會想到這些不開心的事情呢?光一個去法院約定分別財產制,就可以說少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爭議,但知道或知道且願意這樣做的人又有多少呢?
同樣的,今天聊到買房登記這件事,之所以會選擇共同登記,不外乎為了保障彼此,不然就是為了滿足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的聲音;但其實夫妻共同出資買房,可以另外訂立合約載明比例即可,但誰會認為夫妻之間哪還需要另外簽訂契約呢?殊不知一旦選擇了共同登記,會有一個小成本一個中麻煩一個大損失喔!
先聊小成本,這個是小事,那就是共同登記是要多付一筆代書費,如果用保險費的角度來看,付出一點成本換到確定的保障,這筆錢其實也不需要在意;至於所謂的中麻煩則是未來如果要出售,夫妻對價格的看法不一致或是婚姻關係已經不好,想要出售一定要雙方都同意,談不攏勢必又要透過打官司來解決,浪費了時間跟金錢;最後,老爹認為最大的損失,是因為共同登記,將來要賣屋時,夫妻兩人的一生一次就同時被用掉了喔!
說到一生一次,如果你腦中浮現的是劉德華的歌聲,那表示你跟老爹一樣有點年紀了~所謂的一生一次是指每個人一輩子有一次機會,賣屋的時候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定義,可以用10%的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要知道一般用地的土地增值稅是20%~40%,所以10%是非常優惠的稅率,不過就像它的名字,一生一次,一輩子只有一次機會,用掉了就只剩下“一生一屋”這個選項了!一生一屋雖然就沒有次數的限制,但一生一屋的條件限制就比一生一次來的嚴格的多囉!
協助客戶做財務規劃的諮詢已經十多年了,坦白說,不論是保險、退休金、乃至於稅務規劃,坦白說真的沒有所謂正確的答案!只有最符合自己需求以及現況的答案!有些客戶只想知道怎樣可以少繳稅,但也有些客戶寧可繳稅也要生前先把財產分配好!我們CFP的工作,就是幫客戶分析各種選擇的利害,協助客戶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答案囉~










2020年2月25日 星期二

退休規劃報表-個案編號4



上禮拜完成了第四個退休金規劃案例,這個案子比較特別的地方有三個,剛好可以呈現出之前三個案例看不到的細節,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首先,客戶的平均餘命抓到100歲,因為她非常擔心老了錢不夠用的風險,所以說要抓長一點比較放心。其實我們CFP在協助客戶做退休金規劃,最常看見客戶忽略的兩個重點,一個是小看了通膨帶來的影響,另一個就是平均餘命估太短;抓長一點,雖然準備起來缺口跟壓力都會放大,但是再怎麼說現在是可以努力賺錢做規劃的時候,千萬別到老了沒能力賺錢後才發現自己準備的不夠用啊。

至於第二個特別的地方,在於她的勞工退休金比較符合絕大多數人的狀況。如果大家還有印象,前兩個案例都是空服員,他們的起薪比較高,加上可支配所得相對較高,所以參加自提的比例很高;但絕大多數人可能都像我這位客戶一樣,公提的金額並不高,且沒有參加自提,如果維持一樣的提撥率,假設報酬率2%複利滾存到60歲,這樣帳戶價值是78萬左右,若客戶選年金,折現下來每個月只能領到3094元,相信我,除非參加自提,不然未來每個月領個幾千元是很正常的。最後,這筆錢領到84歲後就不再給付,這就是目前勞退新制年金的請領方式,所以我一直呼籲,參與自提可以,但是不建議選擇年金,60歲退休時把錢領出來另做規劃比較實際。

最後一個特別的地方,就是客戶希望60歲就退休,但是依照規則她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年齡是65歲,所以若要60歲就開始請領,要申請減額,每早一年少4%,5年少20%,也就是年金打八折的意思;客戶工作總年資一共35年,假設工作期間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是45800,45800X35X1.55%X80%=19877,一個月會少領5000元左右,這就是提早請領必須要付出的代價囉~



2020年2月19日 星期三

十年大計



有沒有想過,十年後,西元2030年,台灣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呢?
報導指出,首先,2030年台灣人口自然增加率正式由正轉負,台灣即將邁向生不如死的年代(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再者,出生率還會持續下滑,若生育率維持不變,2020年新生人口預估17.8萬,會下降到15.9萬!最後,65歲人口還是會持續上升,從2020年378.3萬,上升至559.4萬,成長幅度高達48%!千萬不要小看一個國家的人口結構,當人口紅利用完,經濟上會面對到產出下降以及勞動力不足的窘境,社會上會面臨既有福利制度不足以再支撐現有的狀況,夾在這些壓力下的年輕人們,到底該何去何從呢?
要知道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一個業務員今天之所以沒有業績,絕對不是因為今天不夠努力,而是之前沒有努力;一個家庭財務出現赤字,原因不見得是賺得不夠多,問題可能出在收支結構需要做調整;不論是任何的問題,都必須去思考背後造成的真正原因,若永遠只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
你若要問我如何解決人口結構的問題?我不是專家沒辦法回答你,我只知道就算政府現在開始大刀闊斧的做了很多改革,效果可能也要若干年後才能逐漸浮現,但是有做,沒做,結果絕對不一樣!至於我們個人能做的,應該聚焦在從現在開始如何幫自己做好規劃與安排,比如說每個月的薪水該如何配置?個人與家庭財務報表該如何編列與調整?什麼保險該買什麼不該買?退休金要怎麼存才夠用?稅務規劃該怎麼安排?同樣的,現在規劃執行下去,不代表未來保證沒煩惱,但相信我,有做,沒做,結果也絕對不一樣!
2020年,該好好幫自己的人生做一個十年大計,展望下一個十年囉~


2020年2月15日 星期六

武漢肺炎旅平險怎麼賠?


無數的保險商品當中,旅平險是老爹非常熱愛的一個商品,因為它只要透過少少的保費,保障一個人旅遊時會遇到的種種風險,最能夠彰顯保險的意義與功能!別小看旅平險保費都才幾百元,老爹每年收進來的旅平險總保費可以將近50萬,你就知道老爹旅平險的量有多大了!但也因此打從去年開始,老爹就處於一個賠不完的情況,先是長榮空服員罷工,記得當時一天到晚都在回答客戶種種罷工理賠的疑問,甚至還協助空服員職業工會開了一場記者會談旅平險對於罷工事件的保障;好不容易理賠的案件慢慢消化完了,現在又搞出一個武漢肺炎,老爹又每天被客戶追問各種突發狀況有無理賠,不過有此可見,規劃一趟旅程真的有很多的變數與風險,旅平險的錢可千萬不能省啊!

由於篇幅有限,今天先跟大家說明一下目前武漢肺炎大家最關心的,如果因為擔心疫情擴散而自行取消旅行,保險能不能賠我損失的訂金呢?

這個答案要分幾個層面來討論,首先,旅平險可以跟壽險公司以及產險公司做投保,若是投保壽險公司的旅平險,那就只有提供個人人身風險的保障;若是投保產險公司的旅平險,除了人身風險的保障外,還多了旅遊不便的保障,保費當然會比壽險公司高出個幾百元,但是老爹個人還是強烈建議要買產險公司的旅平險,畢竟都花了這麼多預算規劃一趟旅程了,幫這個旅程也買一個保險應該不為過吧!

若您規劃的是產險公司的旅平險,那就要再請您確認一下,旅遊不便的保障內容有沒有旅程取消保險,這個部分不是每家保險公司都有提供的喔!舉個例子,全台最大的產險公司富X產物,是很多客戶買產險的首選,老爹覺得他們家產品不錯也很常跟他們合作,但是旅平險我就沒有考慮,因為他們家就是沒有提供旅程取消這個保障喔!各家保險公司的旅遊不便險都有不同的啟動條件以及理賠方式,投保前自己記得要多做功課~

老爹把旅遊取消保險的條款貼給大家參考:

被保險人於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三十日內,因下列事故致其必須取消預定之旅程,對於被保險人無法取回之預繳旅費、住宿費用以及依法仍應負擔之其他費用所致之損失,本公司依本承保項目之約定,負理賠之責:

一、被保險人、其親屬、合夥人(不包括隱名合夥)或同行夥伴死亡或遭受重大傷病者。
二、被保險人擔任訴訟之證人或接受強制檢疫。
三、在預定旅程開始前七日內,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或其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傳染病、暴動或民眾騷擾。前開所稱「傳染病」係指國際衛生組織所指定之傳染病。
四、被保險人或其同行夥伴在中華民國境內住居所之建築物及置存於其內之動產,在預定旅程開始日前七日內,因火災、洪水、地震、颱風或其他天災毀損,且損失金額超過新臺幣二十五萬元者。

有看到第三條了嗎?去年的罷工跟今年的武漢肺炎,針對旅程取消都是用這條條款來做理賠的喔!不過有一個重點,那就是不論是罷工或是傳染病,保戶必須在宣布之前完成投保,若宣布後這就屬於一個已知的風險,保險公司就會做除外了喔!台灣政府是在今年1月22日宣布武漢肺炎列入法定傳染病,所以1/22以後才投保的保戶旅程取消就不會理賠了喔!

最後跟大家分享一個比悲傷還要悲傷的故事,那就是老爹本來都已經計劃好2/24要去日本滑雪,旅平險在去年12月底就買好了,後來因為業績超標,就想說先撤掉留待新的年度再報,結果我2/5才送件,現在因為日本的狀況很不明朗可能要把滑雪的計畫給取消了,結果不但雪沒滑到,取消團費的損失保險也沒辦法理賠啊~

藉由老爹自己慘痛的經驗,提醒大家,旅平險最早可以出國前2個月投保,大家千萬要記得提早做規劃喔~


2020年2月2日 星期日

政府變相炒房?











































去年年底老爹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新聞,標題是“繼承南部千萬房!想原價出售下場悲劇!”點進去後發現是轉載於PTT的一則貼文,於是去PTT花了點時間找出原文,原Po標題也真會下:“政府變相炒房?”真的有這回事嗎?老爹帶大家來分析一下喔~
這個案子就是典型的踩到房地合一新制!老爹之前文章有分析過,在過去舊制的年代,針對賣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是只課房屋,不課土地,因此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會乘以一個叫做房地比的東西,如此一來需要繳的所得會變得非常少,所以過去大家賣房子會覺得比較痛的,其實是繳土地增值稅而非財產交易所得稅;但從民國105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新制上路,賣房子土地房屋都需要課稅,持有1年以內課45%、持有2年以內超過1年課35%、持有10年以內超過2年課20%、持有超過10年課15%,原則上針對繼承取得的房子可以沿用舊制,但是也僅限於被繼承人在民國105年1月1日前取得的房子,原po的案例媽媽是在民國107年購入隔年往生後由小孩繼承,就必須要適用新制,當時繼承時的取得成本是公告現值250萬,現在要用原本取得的市價1000萬出售,(1000萬-250萬)X35%=262萬,扣掉還沒還完的貸款750萬,等於自己還要多掏12萬才能處理掉這間房子,除非把售價拉高到1405萬,所得稅繳(1405萬-250萬)X35%=404萬,這樣才能不賺不賠的離場,才有原po認為政府變相炒高房價的想法囉~
其實若解讀立法的精神,政府是不希望有短期間買賣房地產的行為,才會設有不同的課稅級距,若要避免踩到房地合一新制,有以下幾個方式:
1.老房子儘量留待繼承,因為繼承取得的房屋可以適用房地合一舊制。
2.若非不得已無法留待繼承想要先移轉給小孩,不論是贈與或是買賣價格都儘量貼近市價,先墊高取得成本,將來要賣的時候所得就會被降低囉~
3.若該房屋符合自用住宅的規定,所得400萬以下免稅,超過400萬的部分課10%財產交易所得,但是6年內以1次為限!相較於若非自住,至少要放滿10年還要被課15%且沒有免稅額,自住非自住差很大啊!
相信老爹,房地合一的影響才會陸續浮現,絕大多數人都還搞不清楚這個新制會帶來的影響有多大,越早了解越知道怎麼幫自己做規劃跟安排囉~



2020年1月31日 星期五

退休規劃報表-個案編號3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老爹做的第三個退休規劃分析,這個案子也挺有意思的,客戶之前是在美國工作,目前是回到台灣全職照顧三個小孩,她什麼資料也都沒有給我,只問我如何能夠在退休時存到1000萬的退休金。這個案子本身很簡單,假設投資報酬率5%,距離退休時間還有25年,目標1000萬,計算機一按就可以得出現在每年存21萬就可以在65歲時存到1000萬,打完收工;但老爹今天想談的,是這個案子凸顯出了不少人對於退休規劃的迷思,剛好藉這個機會帶大家來釐清囉~
首先,大家如果在報章雜誌新聞媒體上看到討論退休金,標題通常是”想存1000萬退休金,請不吃不喝多少年!“或是“準備2000萬退休金才夠用!”之類的標題,但其實到底退休時要累積多少的退休金,應該是要透過反推法,像老爹之前兩個案例一樣,先去思考要有怎樣的退休生活,才能透過假設精算出退休需求喔!現在這個案例剛好可以我們換個角度來延伸思考,假設我客戶真的65歲存到1000萬,可以提供她怎樣的退休人生呢?
還是要有一些基本假設,假設客戶的平均餘命是90歲,投資報酬率5%,這樣試算下來客戶每一個月可以領到5萬元左右,但是考量到通貨膨脹1.5%,這筆錢的購買力相當於現在每個月3.4萬的而已,如果這樣的生活品質是可以接受的,那準備1000萬就是足夠的囉~老爹分析完後原本會以為客戶會說這樣的錢根本不夠用,沒想到她居然回我說每個月有3.4萬扣掉在林口租間房子的房租後應該還可以過日子,老爹也是醉了哈哈~
只能說,每個人對於退休生活的品質,真的見仁見智啊!但重點是有規劃跟沒規劃,結果絕對不一樣!

後記.
老爹可是有很盡責的幫客戶找錢,本來要幫她算國民年金可以領的老年給付,後來才知道她一直都有把自己的勞保掛在爸爸開的公司,雖然不知道爸爸公司還會經營多久,但總是有累積一些年資,這些年資將來都是可以還錢回來的喔,算一算付林口的房租應該是不會有問題XD


2020年1月17日 星期五

退休規劃報表-個案編號2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第二個退休規劃個案,這個個案有一點複雜,過程老爹一度還算錯,一直算到半夜兩點才找到Bug,借這個機會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囉~

個案主角還是空服員,21歲進入職場,目前38歲,預計50歲就要退休,退休後希望每個月有8萬元的生活費,平均餘命設定90歲,投資報酬率一樣5%,通膨率一樣1.5%。其實老爹當下聽到她說50歲就要退休,而且每個月要有8萬收入的時候,我心裡OS孩子妳在跟我開玩笑嗎這樣缺口算出來一定爆炸,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她敢這樣設定是因為她目前有一棟房子在收租,每個月固定有5萬的現金流,目前還在繳貸款,預計50歲那年繳完後就要退休!

這個案子跟第一個個案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第一,50歲退休後她的現金流量來源只有每年60萬的租金,政府跟雇主的退休金都必須要65歲才能啟動,所以會需要多算一層,先算65歲到90歲那段,再算50到65歲那段(老爹就是這層一個正負號用錯導致鬼擋牆到半夜兩點);至於第二個特色就是因為50歲就退休,所以她會多了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的身分,退休時也就會多了一筆退休金來源。但因為她距離設定的退休時間只剩12年,加上50歲到65歲這段退休金來源只有租金,所以最後算出來目前每年必須要提撥退休的金額是46萬,她說她現在還要繳房貸,可能沒辦法提撥這麼多,於是我就跟她分析,50歲就退休其實真的太年輕了,很快就會覺得無聊,倒不如換一份工作,不要像之前那麼耗體力的,但是又是自己有興趣的,這樣一來不但持續能夠有收入的來源,還可以繼續投保老年給付條件比較好的勞保,所有問題都解決了不是嗎?

老爹提醒1.
這棟收租的房子,貸款是她跟她先生一起付,有提醒她像這種時候壽險的需求就很重要,她當時貸款的時候有投保房貸壽險,但是保額不足,會建議她跟她先生都應該把彼此的壽險保額給拉高!

老爹提醒2.
如果這棟房子的貸款是兩個人一起負擔,那是不是未來退休後每個月產生的現金流,應該一個人只能拿到2.5萬?如果是這樣的話缺口就會增加,報表就必須再做修正!

老爹提醒3.
協助做退休規劃真的很有趣,可以讓很抽象的想法轉換為明確的數字,讓我們不再是憑感覺,而是真的能夠明確的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才能有一個理想的退休生活囉!


2020年1月16日 星期四

退休規劃報表-個案編號1





















就在昨晚,首個退休金試算個案已經出爐了喔!其實原本只是約做保單健檢,沒想到聊著聊著就談到這一塊,就當下協助客戶做了退休需求分析。這個個案特別的地方是本身是有參與勞退自提3%,同時有提供我目前帳戶的總提撥金額,所以可以做出更精確的試算。


客戶職業是空服員,22歲進入職場投保勞保,目前36歲,預計工作到65歲退休,平均餘命抓86歲,通貨膨脹率設定1.5%,投資報酬率預期5%,退休後生活費希望一個月有4萬,經過計算後算出扣除掉勞保與勞退的給付,65歲退休時自己必須準備好236萬,目前距離退休還有29年,所以從現在起每年提撥4萬元左右,就有機會依照假設完成自己的退休規劃喔!

老爹提醒1.
客戶之所以平均餘命設定86歲是因為目前的平均餘命到86,但事實上等到客戶86歲的時候,平均餘命絕對不只86,所以這樣的假設是有風險的。

老爹提醒2.
一個月四萬元夠不夠我想只能說見仁見智,本來每個人對生活品質追求程度都不一樣,若希望辛苦了大半輩子退休時可以好好享樂,建議可以把未來每年娛樂的花費像是旅費等也一併計算進去喔!這個個案算出來目前要提撥的預算並不高,其實是可以考慮拉高的喔~

老爹提醒3.
勞退新制目前15年下來的平均報酬率是2.7%,但是我的算法只能用複利2%來計算,這樣會高估蠻多的,會在未來的個案中思考有無更貼近現實的算法。

2020年1月8日 星期三

實支實付醫療險的前世今生



















這幾年老爹一直在市場上推廣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重要性,不但符合低保費高保障的槓桿效果,也可以真正解決每個人最大的醫療缺口,像是病房升等費、雜費以及手術費等自費開銷!但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是個歷史非常悠久的商品,短短20多年來已經經歷過多次的改革,導致它的投保規則以及理賠條件有點複雜,今天就藉這個機會帶大家來認識一下,實支實付醫療險的前世今生!話說最早最早的實支實付,是一律規定要用收據正本理賠的,但是因為當時科技還不發達沒辦法建立完善的通報機制,導致常常發生客戶只有一張收據正本,卻有兩家保險公司實支實付要理賠,業務員只能幫客戶試算選擇理賠金額較高的那家理賠,導致保戶會有“那我買的另外一張不是就浪費掉了?”“你們保險都是騙人的!”“買的時候很乾脆賠的時候囉哩八嗦brabrahra”那些話,於是主管機關(當時還是財政部保險局)在民國86年9月19日頒布《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同時針對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理賠應檢附收據規定加註以下說明:
「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公司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但若已有其他同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卻沒通知保險公司,即使完成投保,壽險公司仍可不負給付責任,但須退還所繳保費。」
於是,保險公司可選擇以副本收據理賠實支實付醫療險的大門從此打開。但因為這只是頒布在示範條款裡,示範條款只是壽險公司擬定保單條款的範本而已,所以實務上還是很混亂的,有些保險公司是不論正副本都賠,有些是用融通方式理賠,但有些則還是不賠,所以一直到民國95年9月1日在制定《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時,便明文訂出設計保單的遊戲規則,以便壽險商品審查,民國96年9月1日正式實施。《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不同於之前的示範條款,是具有強制力,違反還會開罰的;洋洋灑灑多達221條,其中第48條即針對實支實付型醫療險能不能賣第二張又再次定義,「保險公司若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在保戶投保時已通知有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時,就應拒絕承保,若願意承保就應負給付責任。」所以當時就有很多保險公司為了控制成本,陸續停賣原有商品,待重新精算風險即費率後再推出新版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以因應政策。
走到這裡,正副本的問題雖然被解決了,但是爭執的聲音卻始終沒有消失,因為接下來市場開始分成了兩大派系,一派是「反對多實支實付」,另一派則是「贊成多實支實付。」反對的原因是基於保險是損害填補原則,應該是花多少賠多少,副本理賠恐引發詐保、不當得利的情形;至於正方,認為只投保一家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保額不足以因應龐大的醫療花費,唯有開放副本理賠才能解決問題,雙方都有道理,因此從民國96年至今,是否取消實支實付副本理賠的聲音從未間斷,金管會一度在民國105年將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改回只接受正本理賠,但最後也因為市場反彈聲浪太強大而取消;最終,在去年的11月8日,金管會訂出了新規則,那就是針對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一個人最多可以購買3張,包含1張正本理賠以及2張副本理賠(百分之百公費的團保不算在內),算是暫時有找到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
不過,就是因為20多年來如此糾結的發展背景,導致每個人手中既有的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究竟要用正本或副本都會因為不同的投保時間以及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規則而異,想知道正確的答案,最好還是詢問一下當時幫你規劃的保險業務員囉~

買車險送板金烤漆



















這幾年老爹花了蠻多的心思,把自己的業務往產險做轉移,一直想找機會跟大家聊聊車險的投保重點!畢竟現在的物價那麼高,一台新摩托車價格動輒8萬10萬,汽車就更不用說了,早年只有進口車的價格可能破百萬,現在連很多國產車的價格也都逼近百萬,花了這麼多錢買了一台愛車,怎麼少得了幫它買一個好的保險呢?剛好今天看到這則新聞,趁這個機會帶大家來瞭解一下車險的規劃重點吧!
因為今天新聞的主題是談買車險送烤漆,所以我先從車體險談起,但話先說在前頭,車體險並不是非保不可的商品,最重要的車險其實是第三人責任險,這個就留待之後再跟大家做說明囉~
所謂的車體險,顧名思義就是保障自己的車體,有分成甲乙丙丁四種。甲式就是所謂的全險,不論發生什麼情況都有保障,但實務上投保的人非常少,因為甲乙式的差別只在於乙式少了第三人非善意的行為或不明原因這塊保障,但保費差了至少一倍,所以絕大多數的客戶是選擇乙式;至於丙式就是所謂的車碰車,跟乙式的差別就在於乙式自撞有理賠,丙式是不理賠單一事故的;最後則是丁式,就是限額車碰車,跟丙式的差別在於丙式的保額是以車子的殘值為上限,丁式則是直接買一個固定的保額,以該保額為理賠的上限。
有了初步的概念後,我們拉回來看這則新聞,所謂的"洗車"這件事情。基本上會這樣建議通常都是售車的sales,他們現在除了賣車,也會很積極的幫客戶規劃車險多賺一筆佣金,但我的經驗是他們真的不懂保險,常常幫客戶規劃錯誤!單就建議洗車這件事來說,對車主的影響其實不小,但接受sales建議這樣做的真的不在少數。所謂的洗車就是回車廠幫你重新鈑金烤漆,然後用出險的方式讓保險公司幫你支付這筆費用;可是瑞凡,天底下真的有這麼好的事情嗎?
首先,羊毛出在羊身上,車險並沒有所謂的保證續保,保險公司保有每年調整保費或是承保與否的權利。如果第一年沒有出險紀錄,隔年保費少20%,連續兩年沒有出險紀錄,保費少40%,最高是連續三年沒有出險紀錄,保費可以少60%;但反過來說,如果有肇事紀錄,保險公司也是抓三年,三年內出險一次,隔年保費維持原價沒有減費;三年內出險兩次,保費漲20%,三年內出險三次,保費漲40%!被減費60%到被加費40%,這一來一往真的差很大啊~
再者,會被影響的不只這台車的保費喔!如果同一個被保險人名下還有別台車,不好意思都會一起調漲保費喔,因為保險公司的出險紀錄是看被保險人的身分證字號,並不是車牌號碼;最後還有一個影響,就是如果出險紀錄太頻繁,是有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保的喔!
所以拜託!要出險前請先自己盤算一下,出險真的有比較划算嗎?還是乾脆自己花點錢修一修算了呢?
後記.也許有些人看完這篇,會認為車體險的功能只是修理自己的車,既然我自己的車子我可以決定要怎麼修,那其實這個保障並不重要,這樣的觀念並不完全正確喔!因為絕大多數人都誤解了車體險最大的功能,這個留待我們下一篇再來討論吧~